中山辦理其他用電變更業務需提供的材料

辦理其它用電業務需提供資料:
其它業務包括:減容(減容恢復)、暫停(暫?;謴?、暫換、銷戶、改類、改壓、移表、更改客戶信息、分(并)戶、暫拆、驗表、換表等 。
1、客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2、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非本人辦理需提供);
3、如有工程發生,需提供《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施工單位資質等材料;
4、分(并)戶后的新戶按新裝業務提交資料;
【中山辦理其他用電變更業務需提供的材料】5、租戶要求銷戶的,應提供產權人身份證明資料 。
資料說明:
1、客戶身份證明資料:
(1)個人名義辦理:由客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證(現役)、護照;回鄉證(臺胞證))(正本)親自辦理 。(如業主不在中山市本地無法親自辦理時,被委托人需提交書面辦理個人版《授權委托書》至屬地供電分局,由委托人辦理相關業務 。)
(2)單位企業名義辦理:單位企業本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人員 。被委托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所屬企業員工,辦理業務時被委托人需提交企業版《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明資料及其與企業的社保關系證明 。
(3)公司、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
(4)社會團體:《社團法人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
(5)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上級單位(組建單位、主管單位等)證明文件;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證照、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 。
2、施工單位資質材料:
施工、設計單位資質證、營業執照及工程委托書 。
注意事項:
1、上述資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經客戶核實與原件相符并簽章的復印件1份 。
2、非居民客戶辦理業務,應在“用電業務單”上簽章確認(如公章已注消,應提交工商核銷證明) 。
3、委托他人代辦業務,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資料、授權人身份證明資料和授權委托書 。
服務熱線: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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