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東昌府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有哪些?

聊城東昌府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報信息如下:
申報條件
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申請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者須為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并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同);為簡化申請材料,此證在系統核查即可 。
2、申請者本年度內應在東昌府區靈活就業,即以季節性、臨時性、彈性、夜經濟、小店經濟等靈活形式就業 。不含已注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穩定就業人員 。
3、申請者須在聊城市直或東昌府區參保,并以個人身份繳納了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或醫療保險費 。
4、對非東昌府區戶籍的常住人員,需要在東昌府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東昌府區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6個月(不含補繳月數)以上的 。此類人員報名時需要提供居住證明,參保證明可由人社系統內部核查 。由于東昌府區為市駐地,聊城市“一城四區”內非東昌府區戶籍人員符合社保補貼條件的,在東昌府區申領此項補貼需要在東昌府區參加社會保險 。
【聊城東昌府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有哪些?】5、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地與社會保險費繳納地不一致的,應統一到就業地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特殊原因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地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須由靈活就業地出具靈活就業認定材料和未發放證明 。
申請材料
(一)大齡失業人員(女性1981年9月10日前出生,男性1971年9月10日前出生)應提供的材料(相關材料要看原件留復印件):
1、失業證、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農商行銀行卡(在復印件上手寫卡號和本人姓名、聯系電話);
(二)其他類別就業困難人員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的材料:
1、零就業家庭人員,戶口本上不能證明夫妻關系的零就業家庭人員,應提供結婚證;未婚人員戶口簿自己一人的應提供父母信息,父母均無業才符合條件;家庭成員中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不能認定零就業家庭 。
2、低保家庭成員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
3、殘疾人員提供殘疾證;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提供離異或喪偶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喪偶證明等均可);
5、因失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提供由鎮街政府或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失地證明材料 。
(三)認定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人員可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常住地登記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同時提供居住證 。
2.畢業證和報到證原件 。
受理時限、地點
受理時限:2021年8月23日至9月10日集中受理(休息日、節假日除外)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逾期將不予受理 。
受理地點:靈活就業地所在社區、鎮街人社服務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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