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職工醫保關系轉移后醫療待遇享受詳情

聊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移與待遇享受銜接如下:
【聊城職工醫保關系轉移后醫療待遇享受詳情】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與待遇享受:
參保職工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至轉出地繳費之月底 。
參保職工自轉出地辦理減員當月起,3個月內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自參保繳費的當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轉入地按規定支付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超過3個月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只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靈活就業人員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按照以上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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