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低保住院報銷比例 聊城低保戶醫保二次報銷政策內容

聊城低保對象醫保二次報銷政策如下:
【享受待遇期限】
新納入人員自納入的次月落實相關醫療保障待遇 , 退出人員自退出的次月停止享受相關醫療保障待遇 。
【醫療救助政策】
根據文件規定 , 自2022年4月起 , 醫療救助、再救助政策調整為:
1、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 , 不設起付線 , 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給予70%的救助 , 年度救助限額1.5萬元;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 , 超過5000元的部分按70%給予再救助 , 年度救助限額1.5萬元 。
2、脫貧攻堅過渡期內 , 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個人自付住院合規醫療費用 , 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超過3000元起付線的部分給予50%救助 , 年度救助限額1.5萬元 。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 , 超過10000元的部分按70%給予再救助 , 年度救助限額1.5萬元 。
【聊城低保住院報銷比例 聊城低保戶醫保二次報銷政策內容】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人員 , 不再享受醫療救助政策 。
3、支出型困難人口幫扶政策將按國家、省有關要求另行制定 。
【大病保險傾斜政策】
落實居民大病保險傾斜性政策 , 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這3類人員大病保險有傾斜政策:大病保險起付線比我市普通居民降低50% , 分段報銷比例各提高5個百分點 , 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醫療救助、再救助結算方式】
醫保幫扶人員在聊城市內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門診慢性病治療產生的費用 , 直接在醫療機構“一站式”服務窗口結算 。
市外就診患者申請醫療救助:
您需要提供下面這些資料去參保地所屬鎮(街)居民醫保辦公室進行申報 , 方可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
1、醫療救助申請表(在鎮、街醫保服務站填寫);
2、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或縣級以上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醫保結算單、發票原件;
3、患者本人或患者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 患者為兒童的需提供戶口頁復印件;
4、貧困人口證明(包括五保證、低保證、特困戶證、扶貧手冊屬于哪類就復印那個證件)復印件;
5、銀行卡(折)復印件 。
如果不是本人的銀行卡(折)還需提供與患者的關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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