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辦理指南

東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辦理指南如下:
(一)辦理條件: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及支出、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條件 。
1、收入型貧困家庭: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
2、支出型貧困家庭: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雖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因患病、殘疾、就學等增加的剛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難,在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負醫療、殘疾康復、教育等剛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
3、個人名義單獨享受低保認定范圍:低收入家庭中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2倍、家庭財產符合當地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家庭 。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 。重病患者由縣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
(二)救助標準:
低保標準根據我市恩格爾系數、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測算確定,并根據我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東營市現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869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667元 。
低保補助水平原則上按照低保標準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之差計算 。計算公式為:家庭月低保補助金額=(當地月低保標準-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 。
【東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辦理指南】(三)申請提交材料:
提交身份證,簽署申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
(四)辦理地點:
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五)市、縣區救助政策咨詢電話:
東 營 市 0546-8333579
東 營 區 0546-8221120
河 口 區 0546-3657190
墾 利 區 0546-2582910
廣 饒 縣 0546-6457870
利 津 縣 0546-5626190
經濟開發區 0546-8018220
(六)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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