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能享受哪些青島市生育保險待遇?

流產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女職工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流、引產時,在青島市連續足額繳費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津貼 。
?生育或流、引產時已正常參保一個月以上但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用人單位連續為職工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年后,可補支生育津貼 。【流產能享受哪些青島市生育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流、引產時,符合享受醫保統籌待遇的,按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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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醫療費支付申辦材料
1.醫院收費票據;住院、門診費用清單,出院記錄(診斷材料),門診病歷原件或復印件 。對涉及住院并發癥等難以界定情形,可提供住院病歷;
2.“兩證”:生育服務手冊和出生醫學證明
本事項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理,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平臺無“兩證”信息且申請人無法提供已辦理的“兩證”,申請人可自愿選擇實行承諾制辦理,提供個人承諾書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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