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居住證簽注指南

辦理條件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連續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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