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常見問答 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繼續教育類型有哪些?

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
1. 繼續教育的扣除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
2. 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扣除時,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
3. 納稅人處于本碩博連讀的博士階段,父母已經申報享受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如果在博士讀書時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可以申報繼續教育扣除嗎?
答:如果納稅人有綜合所得,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取得證書的當年,可以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 。
4. 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后,教育部門即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 。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
5. 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是否可以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 。
6. 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按規定享受扣除 。對于納稅人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
7. 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同時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如何享受扣除?
答: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因此,對同時符合兩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扣除,即當年其繼續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
8.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該如何申報?
答: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 。納稅人在取得證書后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證書編號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 。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
對學歷繼續教育,采取憑學籍、考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 。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學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
9.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可在多長期限內扣除?
答: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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