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書怎樣寫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認定條件辦理流程
一、補貼對象
為具有濟寧市戶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的殘疾人 。
二、補貼標準
享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一、二級殘疾人 , 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 其他等級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
三、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補貼的對象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
申請材料如下:
①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表;
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③身份證復印件;
【濟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書怎樣寫】④殘疾證復印件;
⑤申請對象農商銀行結算賬戶復印件;
⑥低保證 。
2、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后 , 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3、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 , 縣級殘聯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殘疾等級審核;
4、審核合格材料送縣級民政部門 , 縣級民政部門依托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對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審定 , 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殘聯報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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