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申請大病救助的條件 濟寧大病救助標準

1.資助參保 。
重點救助對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和精準扶貧對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管委會給予全額資助 。補貼資金可直接撥付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
2.門診救助 。
因患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導致自負費用較高的重點救助對象,按照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確定的門診慢性病和門診大病范圍,給予門診救助 。在落實醫療保險機構門診補償的基礎上,重點救助對象一個自然年度政策范圍內個人實際負擔門診費用500元以上的,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3000元 。
惡性腫瘤和白血病放化療、再生障礙性貧血、尿毒癥血腹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特殊病種政策范圍內個人實際負擔門診費用可比照住院醫療救助的標準執行 。
對已列入住院醫療救助范圍內的門診費用不得再納入門診救助的范圍 。
3.住院救助 。
重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不設起付線;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確定我區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醫療救助起付線為20000元,今后將逐步降低低收入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起付線 。
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按照以下規定予以救助 。
(1)重點救助對象 。特困供養人員個人實際負擔住院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下的(含10000元)部分,給予全額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孤兒、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和精準扶貧對象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10000元 。
(2)低收入救助對象 。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超出醫療救助起付線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8000元 。
(3)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 。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超出醫療救助起付線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的部分,按照55%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額7000元 。
對因特殊情況未能參加城鎮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對其起付線以上個人自負醫療費用按照2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7000元 。
4.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
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保險報銷和住院救助后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按照以下規定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按照同一類救助對象個人自負費用數額越大、救助比例越高的原則,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
(1)重點救助對象 。特困供養人員個人實際負擔住院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上的部分,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按照80%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額5萬元;最高救助限額以外的剩余醫療費用,按照供養政策規定處理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孤兒、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和精準扶貧對象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超出20000元的部分,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按照7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5萬元 。
(2)低收入救助對象 。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30000元以上的部分,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按照6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4萬元 。
【濟寧申請大病救助的條件 濟寧大病救助標準】(3)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政策范圍內自負住院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40000元以上的部分,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按照50%的比例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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