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文件 濟寧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1.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補貼 。退役軍人參加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 取得相應證書后 , 按規定給予每人每年不超過3次的職業培訓補貼 。同一工種同一等次不重復享受 , 且不得與《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 , 以下簡稱“26號文件”)中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資金重復享受 。適應性培訓所需資金可在人社部門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經費中列支 。

2.“26號文件”培訓項目資金補貼 。退役軍人參加“26號文件”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 可享受一次免費培訓(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技能鑒定費) , 培訓期間按規定享受生活補助 。培訓過程可采用工學交替、校企合作等形式 , 線上學習與線下實訓相結合 , 推行學分制、彈性學制 , 培訓時長不少于3個月 。【濟寧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文件 濟寧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3.其他項目資金補貼 。新錄用和新轉崗退役軍人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的 , 根據培訓項目檔次給予企業不超過6000元/人的培訓補貼 。退役軍人職工參加企業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金藍領”培訓項目的 , 按規定給予相應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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