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軍人轉業異地安置條件 濟寧市轉業安置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并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部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二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安置的 。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本人申請,經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就業、醫療、生活的原則確定其安置地:
(一)因戰致殘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雙亡的 。
異地安置申請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請人檔案;
2、父母或配偶戶口本;
3、結婚證;
4、配偶職業證明;
【濟寧軍人轉業異地安置條件 濟寧市轉業安置】5、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審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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