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時間+截止時間 2021年-2023年昆明電動車頭盔新規實施時間

昆明電動車頭盔新規實施時間
【開始時間+截止時間 2021年-2023年昆明電動車頭盔新規實施時間】實施時間:自8月23日起
結束時間:2023年4月15日
根據《通告》內容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設有非機動車停放標志的區域內停放,做到同向、整齊、有序 。對不在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內投放和未同向依次擺放的共享助力車,經通知運營企業2小時內未整改的,城市管理部門將予以清理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騎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
此外,各運營企業應當為共享助力車配備安全頭盔 。在街面運營未懸掛牌照和未配備頭盔的共享助力車,由城市管理部門對車輛進行清理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不得發生超載、超員、超速、 醉酒駕駛、載客營運、闖紅燈、逆向行駛、駛入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服從交通警察及勤務輔助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確保自身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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