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失業保險領取 淄博市失業保險領取時間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從2019年11月起,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提高到80% 。
1. 我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
(1)張店區、淄川區、臨淄區、高新區、文昌湖區、經開區:1910元/月;
(2)博山區、周村區、桓臺縣:1730元/月;
(3)高青縣、沂源縣:1550元/月 。
數據供參考!
2. 我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
(1)張店區、淄川區、臨淄區、高新區、文昌湖區、經開區:1528元/月;
(2)博山區、周村區、桓臺縣:1384元/月;
(3)高青縣、沂源縣:1240元/月 。
數據供參考!
失業金保險取方法:
【淄博市失業保險領取 淄博市失業保險領取時間】1. 申請時間:
(1)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
(2)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 。
2. 申請地點:
(1)企業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
3. 申請材料:
(1)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
(2)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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