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士官轉業安置政策 臨淄區轉業士官的安置

淄博士官轉業安置條件:
1. 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
3. 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4. 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5. 是烈士子女的 。
安置工作單位:
1. 機關單位;
2. 事業單位;
3. 國有企業;
4. 國有控股企業;
【山東淄博士官轉業安置政策 臨淄區轉業士官的安置】5. 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 。
附言:
1.安置條件任意滿足一項即可;
2. 需要先到政府安置部門報道!!!
3. 在安置工作但未就業期間,當地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給退役士兵進行生活補助費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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