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2021年1月1日后在濰坊市區首次就業并在人社局辦理就業登記;以家庭為單位在濰坊市區內無自有住房且三年以內無房產出售記錄,通過租賃住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在濰坊市區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市內各區繳納的社會保險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市區范圍內均予以認可) 。【濰坊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已享受我市人才購房補貼、人才租房補貼、租住人才公寓的人員,不列入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范圍 。2021年1月1日以后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且符合本通知規定申請條件的在保對象,可自愿申請轉換保障類別,享受本通知規定的住房租賃補貼政策,保障時間累加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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