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工傷認定流程介紹 煙臺工傷鑒定流程

煙臺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職工發生工傷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相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30日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這里的“在此期間”是指自工傷發生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的這段時間 。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
【煙臺工傷認定流程介紹 煙臺工傷鑒定流程】勞動能力鑒定科電話:624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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