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社保轉移 煙臺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煙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地區轉入、轉出流程
1.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時,應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
2.到新就業地就業并參保繳費后,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新就業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原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和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的加持戶口本原件),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時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 。
3.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并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煙臺社保轉移 煙臺養老保險轉移指南】4.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并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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