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辦理指南

辦理對象?:
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 。
柜臺辦理單位繳存登記:
(一)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1份(自行下載打印的請正反面打印);
2.《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清冊》1份(同步辦理個人賬戶設立的需提供);
3.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1份;
4.屬人力資源公司或勞動事務代理公司為用工單位代繳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用工單位簽訂的代繳合同(文件)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
(二)辦理流程
1.申請: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及填妥并加蓋公章的申請材料,到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網點申請辦理;
2.受理: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中心工作人員予以當場受理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中心工作人員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核:審核通過的,予以當場辦理 。審核不通過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辦結: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后,打印業務辦理憑證,加蓋業務章后返給單位經辦人留存 。
(三)辦結時限
符合條件、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結
溫馨提示:辦理單位繳存登記業務的同時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手續的,辦理要求詳見“個人賬戶設立” 。
開辦企業同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企業通過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申請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等開辦事項時,可同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
通過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企業,在辦理住房公積金首月繳存業務時填報完善銀行賬戶、繳存比例、公積金專管員等信息 。
收費標準:
不收費
相關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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