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有沒有電單車 煙臺電動自行車交通出行明白紙

煙臺電動自行車交通出行明白紙
親愛的電動自行車車主朋友們:
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全市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將于2020年8月31日圓滿收官 。近期,公安交管部門收到了群眾關于電動自行車問題的諸多咨詢,歸納匯總后,為您詳細解答如下:
一、9月1日后購置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如何掛牌?
自9月1日起,我市將停止辦理舊標準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選購新國標車輛的朋友可以到就近的車管所、派出所登記掛牌,也可以在有“帶牌銷售”的銷售網點辦理登記掛牌 。
溫馨提示:“帶牌銷售”的銷售網點只辦理所售品牌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業務 。
二、騎行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日常騎行中,大家要將車牌懸掛于車身尾部正中位置,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出行“三要五不要”:要按規定懸掛號牌,要戴好安全頭盔,夜間行車要亮燈;不要安裝遮陽傘、擋風被、連體手套,不要違法載人,不要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不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逆向行駛 。
溫馨提示:許多朋友對佩戴頭盔不以為意 。天氣太熱不想戴?頭盔太大不想戴?攜帶費力不想戴?煙臺交警在此提醒:安全頭盔是保命“外掛”,也是人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 。無數案例證明,生死關“頭”,幸“盔”有你 。安全頭盔,您值得擁有!
三、電動自行車違規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為加強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行車秩序安全暢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提醒各位電動自行車車主,駕車出行時,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行經路口時,要按照信號指示通行,嚴禁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按規定載人等違法行為,否則,將被依法處以20-50元罰款的處罰 。2020年9月1日后,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否則,將被扣留車輛,并處以20元罰款的處罰 。
請大家時刻注意并相互轉告,希望全市電動自行車車主遵規出行、安全抵達,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煙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煙臺有沒有電單車 煙臺電動自行車交通出行明白紙】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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