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材料

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雙面復印,若無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原件2份);
2.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份 。
【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材料】拓展:
山西補充養老保險
領取條件:
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
已年滿65周歲,并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繳費,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政府補貼(出口補)待遇,有補繳保險費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最長補繳年限不超過15年,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至65周歲;
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在繳費期亡故的,停止繳費;
已開始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亡故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
個人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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