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醫療救助政策 2022年濂溪區居民醫保醫療救助政策

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及門診慢性病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
(1)對特困供養人員,按100%予以救助,不設年度救助限額(住院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Ⅰ類特殊慢性病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Ⅱ類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共用當年度救助限額);
(2)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5萬元(住院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Ⅰ類特殊慢性病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Ⅱ類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共用當年度救助限額);
【2020年醫療救助政策 2022年濂溪區居民醫保醫療救助政策】(3)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年度累計超過九江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以上部分的個人自付費用(2021年是2680元)按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萬元;
(4)對因病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年度累計超過九江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以上部分的個人自付費用(2021年是6700元)按5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
(5)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因病突發嚴重困難人口的致貧風險消除后不再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