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女性的產假有多少天? 九江婚假幾天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九十日 。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
女職工生育或者妊娠終止,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
(一)正常分娩的,休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九江女性的產假有多少天? 九江婚假幾天】(二)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項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天;
(三)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十五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五)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休產假二十五天;
(六)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休產假四十二天;
(七)懷孕滿七個月以上妊娠終止的,休產假九十八天 。
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憑醫療衛生機構的證明,可按照下列規定休假,假期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三日,七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二)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一日;
(三)結扎或者復通輸精管的,休假七日;
(四)結扎或者復通輸卵管的,休假二十一日;
(五)懷孕不滿三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二十五日;懷孕三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四十二日 。
同時接受兩種計劃生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遇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假期的,由縣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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