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遠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022清遠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最新

2022清遠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其中,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
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 。
對于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予以建立學籍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籍工作的核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
【2022清遠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022清遠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最新】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止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