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端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流程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適用對象:適用于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的匯算清繳 。
操作流程: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入系統后上方會顯示生產經營申報通道,點擊【生產經營】,進入“生產經營”申報模塊 。
【成本費用】:填寫本年度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支出的總額 。
(1)“營業成本”:填寫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2)“營業費用”:填寫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3)“管理費用”:填寫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
(4)“財務費用”:填寫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發生的籌資費用;
(5)“稅金”:填寫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6)“損失”:填寫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7)“其他支出”:填寫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之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
【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收入總額-國債利息收入-成本費用,不可修改 。
【納稅調整增加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納稅調整增加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扣除項目金額+不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 。不可修改
(1)“超過規定標準的扣除項目金額”:填寫扣除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中,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標準應予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 。
(2)“不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填寫按規定不允許扣除但被投資單位已將其扣除的各項成本、費用和損失,應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 。
【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寫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已計入收入或未列入成本費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予扣除的項目金額 。
【納稅調整后所得】: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納稅調整后所得=利潤總額+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寫本年度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 。
【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分配比例】:納稅人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的,填寫本欄;其他則不填 。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填寫;合伙協議未約定或不明確的,按合伙人協商決定的比例填寫;協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填寫;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
【允許扣除的個人費用及其他扣除】:填寫按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
(1)“投資者減除費用”:填寫可在稅前扣除的投資者本人減除費用 6 萬元 。如本年度同時取得了綜合所得并扣除了每月 5000 元的減除費用,則此處不得重復減除 。
(2) “專項扣除”:分別填寫本年度按規定允許扣除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合計金額 。
(3)“專項附加扣除”:分別填寫本年度納稅人按規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合計金額 。
(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分別填寫按規定允許扣除的商業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以及國務院規定其他可以扣除項目的合計金額 。
【投資抵扣】:填寫按照稅法規定的投資可以稅前抵扣的金額 。
【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填寫本年度按照稅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個人捐贈合計額 。填寫后,需要完善《捐贈扣除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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