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確認辦法( 二 )


(四)縣級批復 。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對鄉鎮上報的對象進行質量檢查,經檢查無差錯的,以文件形式將確認的新增對象名冊和退出對象名冊批復給鄉鎮,由鄉鎮印發至各村(居)委會張榜公布;存在問題的,待鄉鎮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復確認 。根據縣級批復,鄉鎮將退出審批表、申報表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整理歸檔,為確認的新增發放對象建立個人檔案,6月30日前由鄉鎮依據申報表和退出審批表,將其信息錄入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管理系統 。
(五)省市備案 。縣級人口計生部門于7月5日前將確認的本年度發放對象名冊及《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人數及資金需求表》(見附件6,以下簡稱資金需求表)上報市州人口計生委,市州人口計生委匯總后上報省人口計生委備案 。省、市、縣人口計生部門于7月15日前將本年度發放對象名冊和資金需求表報同級財政部門 。市、縣兩級人口計生部門在對象確認期間要組織人員對確認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對群眾舉報進行登記,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核查處理 。省人口計生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縣級確認情況進行抽查 。
三、其他
(一)符合條件的夫妻,由本辦法規定的一方作為申請人代表夫妻雙方申請和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受理另一方的申請 。
(二)獨生子女保健費按年發放,省級暫按發放對象每人每年24元標準專項補助 。
(三)獨生子女保健費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與有資質的金融機構簽訂代理服務協議,建立發放對象個人賬戶,直接發放到人 。
附件:
1.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申報表
2.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名單公示
3.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退出審批表
4.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名冊
5.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退出名冊
【湖南省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確認辦法】6.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人數及資金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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