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河南省信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信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進行關系的轉移接續的,具體所需的材料以及相對應的辦理流程本文為您介紹 。 轉移指南 1、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區域轉移的,轉出地(即原參保地,下同)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保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轉入地(即新參保地,下同),按轉入地有關標準繳費和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
【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河南省信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
2、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在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個人賬戶明細表》,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
3、 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個人賬戶明細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 。
4、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地改變但未跨城鄉居保統籌區域的,只轉移城鄉居保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 。
5、 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已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需要跨統籌區域遷移的,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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