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縣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我縣接受義務教育 ,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 , 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 , 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處于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一年級和七年級) , 隨父母到乾縣城居住 , 有學習能力的非乾縣戶籍的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子女;乾縣非城區戶籍離開戶籍地到縣城區合法穩定居住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 。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乾縣接受義務教育的(以下簡稱申請人) , 應持“四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入學 ?!八淖C”具體內容為:
【乾縣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辦法】1.居住證明: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 , 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現租住地物業或社區(村組)的實際租住證明 。
2.戶籍證明:提供申請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戶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 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 。
3.務工證明:申請人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 復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 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
4.流出證明:乾縣戶籍的申請人 , 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中心小學開具的流出證明;非乾縣戶籍的申請人 , 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鎮辦開具的外地就讀流出證明 。
按照城區學校教育資源現狀 , 以下公辦學校接收擬在城區就讀的隨遷子女:
義務教育一年級:炳公學校、亓父小學、丈八小學、秦家莊小學、張家堡小學、高仁小學;
義務教育七年級:炳公學校、長留初級中學 。
(五)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由縣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見、分類入學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 , 依據有關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優待政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