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職工醫保重癥慢性病就醫卡首次申報有效期

重癥慢性病就醫卡有效期
【禹州職工醫保重癥慢性病就醫卡首次申報有效期】重癥慢性病就醫卡實行限期管理,丙型肝炎有效期為1年,結核病有效期為2年,其他病種有效期為3年 。有效期到期后需要延期的,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核批準后可按規定延期,未批準的,其《就醫卡》自截止日期起自行作廢,重癥慢性病待遇自行停止 。丙型肝炎有效期滿后不再重新申報和延期,結核病(肺外結核)有效期滿后不再延期,因治療需延期的應重新申報鑒定 。
重癥慢性病首次申報病種的有效期開始時間為申報鑒定當季的下季度首月1日起 。參保人員在重癥慢性病有效期內新增或更換病種時,本次新增或更換病種的有效期截止時間與原有病種有效期截止時間一致 。更換病種的,有效期開始之日,被更換的病種有效期同時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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