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通知2022

嘉興市教育局辦公室發布了《關于做好2022年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 對2022年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做了具體部署 , 具體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按照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師資、設備設施、現有辦學規模等情況 , 結合本年度市本級初三畢業生數量 , 編制和下達了高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各普通高中學校須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 , 任何學校未經批準不得突破招生計劃 。
二、切實規范招生范圍
根據浙教基〔2022〕12號文件精神 , 市本級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 , 即在市本級范圍內(南湖區、秀洲區、經開區 , 下同)招生 , 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在市本級生源不足的 , 可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請 , 由市教育局進行統籌后 , 可以安排市域內跨區域招生計劃 。
三、加強民辦招生管理
2022年 , 市本級民辦普通高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計劃 , 但其招生錄取進程須與公辦普通高中保持總體同步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規定 , 允許市本級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學生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志愿 , 降分錄取的學生享受與市本級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上學生相同的收費政策和待遇 。所有招生學校必須按物價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 不得另行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接受實物捐贈 。對于擅自超計劃、超招生范圍、超最低控制分數線等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先行清退并同時對有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 。
四、明確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考考生位次確定辦法 。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中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考生中考總分相同時 , 先后按語數外三科總分、語數二科總分高低排序 , 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
(二)除有特別說明的志愿外 , 每個批次所填志愿均為平行志愿 。錄取時 , 將考生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 分數高者優先投檔 , 體現“分數優先”的原則 。在投檔時依次逐個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學校志愿 , 被檢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 , 即向該學校投檔 , 體現“遵循志愿”的原則 。
(三)在錄取中 , 若中考總分相同而又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 , 則依據位次投檔 , 同位次一并投檔錄取 , 允許該學校突破招生計劃 。
(四)考生同時填報中本一體化學校志愿、市本級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時 , 錄取順序依次為中本一體化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市域統籌補招(含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中職學校招生 。考生一旦被學校錄取 , 則不得再參加后續學校錄取 。任何學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
(五)各類特長特色招生的錄取 。從學校確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長招生入圍考生中根據其填報的志愿 , 按學校特色特長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 。
(六)市本級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投檔招生部分 ,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中考總分 , 由市教育考試院按平行志愿投檔方式錄取 。市本級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自主招生部分 , 面向市本級招生 , 在符合有關規定前提下由學校自行確定錄取方式 , 其錄取分數線應控制在市本級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 。市本級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名單于6月24日12:00前上報市教育局基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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