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應聘指南 遼寧省事業單位招聘信息2021( 三 )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
22.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將如何處理?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第六條 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及考試相關設施設備的;
(七)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
23.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情節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如何處理?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第七條 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五)本人離開考場后,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
24.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情節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如何處理?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第八條 應聘人員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 。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還規定了應聘人員應當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現場;情節嚴重的,按照該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聘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招聘工作秩序的違紀違規行為 。
六、其他
25.本次招聘考試是否有指定的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
26.《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指南》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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