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在重慶貸款住房套數如何認定?

成都公積金在重慶貸款住房套數如何認定?
(一)“認房”方面,職工家庭在中心城區新購住房時,只認重慶中心城區的住房套數;職工家庭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新購住房時,認定全市范圍內的住房套數;
(二)“認貸”方面,只將住房公積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納入核查范圍 。
拓展閱讀:
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政策規定,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 “三無”人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
“三無人員”的認定:指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 。
(一)“有戶籍”特指購房人戶籍登記在重慶市;
(二)“有企業”特指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含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已滿1年,企業持續開展經營活動,且有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三)“有工作”特指在重慶就業,1年內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且繳費12個月以上的(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就業人員、跨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
【成都公積金在重慶貸款住房套數如何認定?】注:川渝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 。四川繳存職工在重慶市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享受同城待遇 。(即四川公積金,在重慶是三無人員,也可在重慶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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