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醫保同城互認申請流程+材料+時間

同城互認申請流程
(一)組織申報
1、申報材料
已經是定點的醫療機構,填寫《省、市定點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附件1)、《省本級與南昌市定點醫療機構同城互認申請書》(附件2),并附原納入定點的批復復印件(沒有批復的,可以提供今年簽訂的服務協議復印件) 。
已經是定點的零售藥店,填寫《省、市定點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附件1)、《省本級與南昌市定點零售藥店同城互認申請書》(附件3),并附原納入定點的批復復印件(沒有批復的,可以提供今年簽訂的服務協議復印件) 。
2020年7月已經遞交了評估準入申請的醫療機構,填寫《申請評估準入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附件4)、《省本級與南昌市醫療機構同城互認申請書》(附件5),并附評估準入受理通知單復印件 。
2020年7月已經遞交了評估準入申請的零售藥店,填寫《申請評估準入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附件4)、《省本級與南昌市零售藥店同城互認申請書》(附件6),并附評估準入受理通知單復印件 。
2、申報時間
時間:2020年8月17日—31日工作時間
已經是省本級定點、現申請加入南昌市同城互認的定點醫藥機構,可以直接向省醫保中心遞交申請,也可直接向市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遞交申請 。
已經是南昌市定點、現申請加入省本級同城互認的定點醫藥機構,可以直接向簽訂服務協議的市、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交申請(其中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向市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遞交申請,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向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遞交申請),也可直接向省醫保中心遞交申請 。
已經遞交了評估準入申請的醫藥機構,繼續向遞交評估準入材料的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遞交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
2020年9月1日—3日,各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將收集并整理好的申請材料匯總交至市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逾期不再受理 。市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所有申請的醫藥機構情況核實蓋章后交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 。
之后,由省、市醫療保障部門對收集的材料進行梳理、匯總、互認,形成公示名單 。
(二)名單公示
對2020年7月已經提交評估準入申請的醫藥機構,在同城互認申請受理結束后,仍按原方案進行評估準入,評估準入審核環節原則上在同城互認申請受理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 。
同城互認的名單在“南昌醫保”微信公眾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無異議的醫藥機構予以公布 。
(三)接口改造
各定點醫藥機構根據醫保信息系統接口規范進行接口改造,所需費用自行承擔,改造完成后提出刷卡測試申請 。
(四)協議簽訂
【南昌醫保同城互認申請流程+材料+時間】各定點醫藥機構接口改造測試成功后,省、市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完善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組織服務協議簽訂工作 。
附件:下載入口
1.《省、市定點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
2.《省本級與南昌市定點醫療機構同城互認申請書》
3.《省本級與南昌市定點零售藥店同城互認申請書》
4.《申請評估準入醫藥機構同城互認申請表》
5.《省本級與南昌市醫療機構同城互認申請書》
6.《省本級與南昌市零售藥店同城互認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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