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身份證補領換領指南 金華市身份證補辦

辦理條件
本省籍人員 , 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 可以到省內任一公安機關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 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金華市身份證補領換領指南 金華市身份證補辦】
(一)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三)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 , 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 , 難以確認身份的;
(四)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五)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
辦理材料
1.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需要提供)
2.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審核后 , 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 , 省廳制證中心統一制證 。
(三)制證完成后 , 窗口領取或快遞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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