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繳費標準確定
2018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老省平”)為5536元
2019年全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新省平”)為5960元
根據國家、省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為減輕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2020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繼續按“老省平”的60%保持不變,上限則按規定調整為“新省平”的300% 。
2020年7-12月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相關檔次繳費基數及金額
【2020溫州洞頭區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 2020溫州洞頭區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是多少】
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本地戶籍人員
個體工商戶業主
與原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本統籌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非本地戶籍人員
2020年7月31日前,已在洞頭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正常繳費的參保人員(含未滿10年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可繼續參保繳費;但中途停保的,再次參保時需符合上述規定的參保對象范圍 。
非洞頭區戶籍人員如何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在用人單位就業的人員,可以企業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 。
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其他人員,應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申請參加養老保險 。
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人員,如在洞頭區繳費已滿10年或屬于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保險 。
溫馨提醒
根據浙人社發〔2019〕67號文件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社保、稅務等部門將于2020年8月15日對2019年12月之前所有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欠費記錄予以同步核銷 。請廣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核查本人的繳費情況,若有存在欠費的,可于2020年8月15日前及時繳納,并在今后按時足額繳納每月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免影響本人的繳費年限和待遇 。
今后,每年按規定在4月30日之后核銷上一年度的基本養老保險欠費記錄,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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