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醫保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繳費比例為8%,其中單位部分為6%,在職職工個人部分為2%,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比例為8% 。
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以及實際醫療費用水平變化,經市政府批準,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
繳費基數計算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的在職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新增在職參保職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資為基數) 。在職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繳費基數按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計算;在職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按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當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下同) 。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繳費基數,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 。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按本單位參保在職職工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
【南昌醫保繳費比例】在職職工上年度工資計算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每年1月1日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工資計算,按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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