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怎么確定

確定體(技)能測評、面試對象
招錄機關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
1.招考計劃2名以下各職位(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各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面試的比例按上述規定執行 。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
2.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按1:4確定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 。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 。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單位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
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參照上述人民警察職位比例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和面試對象 。
上述1、2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
筆試總成績怎么計算?
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考試成績均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含“職位1”和“職位2”)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 。
【溫州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怎么確定】筆試科目按規定做雷同卷甄別后,由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各類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面向少數民族招考職位的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