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溫州經開區職工工資收入申報時間+申報辦法

一、范圍對象
此次申報對象為已在溫州經開區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 。
二、申報時間
用人單位應于2021年6月15日前 , 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人員(含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申報2021年繳費工資 。
三、申報辦法
(一)網上申報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進入浙江省社會保險網報系統 , 點擊“參保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核定”進行辦理 。
(二)窗口申報
因特殊情況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用人單位 , 請于2021年6月15日前憑《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申報表》(蓋公章) , 向區社保分局服務大廳申報 。
四、申報要求
繳費工資根據職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確定 , 精確到元 。同一年度內 , 個人繳費工資一經核定 , 原則上不再變更 。
五、注意事項
職工繳費工資申報涉及廣大參保人員切身利益 , 此次申報用人單位務必按相關規定填報職工繳費工資 , 不得少報、漏報、瞞報 。既要體現職工繳費工資的真實準確性 , 也要體現職工工資水平的差異化 , 破除以往以最低繳費工資作為職工常規繳費工資的弊病 , 確保職工的合法社會保險權益得到保障 。
【2021溫州經開區職工工資收入申報時間+申報辦法】如有瞞報、漏報繳費工資的 , 區社保分局將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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