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積分落戶條件是什么

具體認定標準
【武漢公積金積分落戶條件是什么】在武漢公積金中心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積分落戶申請時間滿365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累計匯繳滿12個月,不含補繳、異地轉入公積金)及以上的職工具備住房公積金積分資格 。每匯繳滿12個月積3分,計算到月,不足3分的不積分
所需材料
以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記錄認定為準
指標內容及分數
在本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1年積3分 。
基本分值
最高分值30分
審核賦分單位
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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