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鎮海高校在校生實習補貼申報條件+申報對象

【2020鎮海高校在校生實習補貼申報條件+申報對象】2020鎮海高校在校生實習補貼申報條件+申報對象
享受對象
到我區實踐(見習)基地參加實習的合作高校在校生,其中合作高校名錄以寧波市人社局公布的名單為準 。
申報條件
由接收合作高校在校生實習的踐(見習)基地負責申報,申報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接收合作高校在校生實踐活動是經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開展的或備案登記的;
2、按規定為其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發放實習生活補貼的,實習生活補貼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企業職業最低月工資標準 。
申報時間
合作高校在校生見習補貼申報一年一次,申報時間為每年的10月8日至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