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起訴后如何處理 被告人被免于起訴后該如何起訴

【免于起訴后如何處理 被告人被免于起訴后該如何起訴】1、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 , 決定不起訴的 , 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 , 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 請求提起公訴 。
2、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 。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 , 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 ,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 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
3、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 ,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 , 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 , 可以要求復議 , 如果意見不被接受 , 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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