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居民醫保 宿遷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更新時間:2021年8月23日15:28:10
宿遷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1、具有宿遷市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2、在宿遷市取得居住證的外地戶籍居民;
3、宿遷市轄區內各級各類教學教育機構在學校及托幼兒童 。
拓展信息
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及限額
(1)一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 。
(2)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 。
(3)三級醫療機構:起付線之上2萬元以下的為65%;2萬元以上的為70% 。
(4)合規轉外住院:起付線之上2萬元以下的為60%;2萬元以上的為65% 。
(5)未按規定轉外住院:起付線之上2萬元以下的為45%;2萬元以上的為50% 。
(6)意外傷害報銷:按照⑴—⑸規定報銷比例的80%執行 。
(7)因急診搶救發生的合規門診醫療費用:按照住院報銷政策執行 。
(8)年度報銷限額:30萬元 。
【宿遷市居民醫保 宿遷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9)特殊人員報銷比例: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報銷比例,在一般參保居民同類待遇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報銷限額為35萬元,其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各段住院報銷比例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學齡前兒童及全日制在校學生不設報銷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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