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能辦外地身份證么 宿遷第一次辦身份證要回戶籍地嗎

第一次辦身份證要回戶籍地 。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或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等主項變更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需回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 。身份證辦理需要本人帶上戶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證照片采集回執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進行辦理,并錄入指紋信息的,一般1到3個月期間可以領取到身份證 。
【江蘇宿遷能辦外地身份證么 宿遷第一次辦身份證要回戶籍地嗎】拓展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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