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政策

政策名稱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享受對象
用人單位
政策內容
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參保單位”) , 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6%的 , 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 , 裁員率放寬至不高于20%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 , 中小微企業及其他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參保單位按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 。【大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政策】

主要條件
1.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2.2020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 , 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2020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6%(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 2020年末參保人數為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裁員率不高于20%;
4.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
補貼參考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返還 , 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返還 。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參照2020年社會保險費“減免緩”政策企業劃分標準執行 。
實施期限
2021年12月31日
申請渠道
通過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促發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發〔2021〕272號)
經辦電話
市就業服務中心 843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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