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及標準

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及標準
?申請條件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2.在京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
?補貼標準
【北京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及標準】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按月領取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408元/月;
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880元/月 。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領取期間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注: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 。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 。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失業人員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經辦機構要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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