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公租房申請須知2022( 二 )


九、關于住房保障信用管理的告知:
1、如實申報的義務: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審核過程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居住證、婚姻、住房、繳納社會保險、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據實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在單位為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出具證明材料的,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2、虛假申報的處理: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隱瞞、虛報相關信息,或偽造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移送區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規定予以處理;所在單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向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建議相關部門及時檢查該單位的勞動工資、財務管理等情況;相關個人、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同時,隱瞞虛報和虛假證明行為的相關信息按本市社會信用管理相關規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
注:本文信息來源于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網上業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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