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農合收費標準 泰州新農合醫保報銷標準是多少

溫馨提示:泰州新農合醫保已經統稱為城鄉居民醫保,按照城鄉居民醫保相關規定繳費和報銷,醫保報銷標準規定如下:
一、門診統籌
(一)報銷規定: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連續合理治療至痊愈(未有間斷為一次,一般不超過7天),在本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二)醫保待遇:
1、起付標準:30元
2、報銷比例: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50%,年內累計最高報銷500元 。
3、在實行鄉鎮一體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設起付標準,年內累計最高報銷150元 。
二、住院醫療待遇
(一)起付標準:
1、同一結算年度內,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轉泰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1100元 。
2、年度內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減半,但不低于400元;
3、15日內再次入院視同一次住院,如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按就高原則收取;
4、普通病種同一年度內連續住院時間每超過90天,視同另一次住院,需再次收取起付標準費用;
5、患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需透析以及器官移植的,其門診放療、化療、透析及服用抗排異藥物的費用,同一結算年度內只收取一次起付標準費用;
6、跨年度連續住院的,本次住院出院時新的結算年度內費用不收起付標準費用,新的結算年度再次入院的按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收取 。
(二)分段報銷比例
1、一個結算年度內,起付標準以上6萬元以下的,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一級及以下報銷85%,二級報銷70%,三級報銷63%;
2、6萬元及至20萬元的,報銷63%;
【泰州市新農合收費標準 泰州新農合醫保報銷標準是多少】3、按轉診規定到泰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報銷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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