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軍人優待證怎么發放?

吉林省退役軍人優待證怎么發放?
省(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廳(局)監督有關單位按照《中國金融集成電路(IC)卡規范》等相關要求和標準制作優待證,確保數據存放、傳輸、使用安全 。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在收到優待證時,應做好登記并清點數量、檢查外包裝是否破損等 。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一般應在收到優待證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主動送達、集體頒發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發放,并做好登記 。
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到優待證3個月后仍無法聯系到申請人的,應將該優待證逐級上交至省(區、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
申請人收到優待證核對證面信息無誤后,按照有關規定激活金融功能 。
【吉林省退役軍人優待證怎么發放?】證面信息有誤的,申請人應及時聯系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交回已領優待證,并由省(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按相關程序重新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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