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省內、省外轉入辦理條件

茂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省內、省外轉入:
辦理條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
相關注意事項:
(一)參保人在繳費期間跨省、市轉移的,轉出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
(二)在同一統籌市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只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 。
(三)在同一區(縣級市)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不需要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四)在戶籍遷移前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關系不轉移,在原參保地按參保地標準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或者是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五)參保人需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先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
(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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