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職工醫保異地轉診辦理流程 汕頭職工醫保異地轉診辦理流程圖

參保人因病情需轉往市外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或常駐異地人員因病情需轉往非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等情況的,在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后,其待遇按已辦理轉診手續的標準支付 。
辦妥轉診手續的,若轉往的醫院為省內或省外聯網醫療機構,參保人可直接在轉往的醫院實時聯網結算,無需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聯網備案登記手續;若轉往的醫院為非聯網醫療機構,參保人可在出院之日起12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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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汕頭社保
【汕頭職工醫保異地轉診辦理流程 汕頭職工醫保異地轉診辦理流程圖】注意事項:
1.辦理時限:異地就醫或入院后10天內;
2.生效期:自系統登記之日起180天內有效(登記起始之日往前回溯最長不超過10天);
3.在生效期內到備案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院登記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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